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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讲堂:老人赠与房产后继子怠于赡养,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-老年博览·上半月2024年11期

普法讲堂:老人赠与房产后继子怠于赡养,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

作者: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:      

【案情】

马阿姨和老伴赵大叔是再婚重组家庭,两人结婚时,赵大叔和前妻的孩子小赵已经成年。马阿姨没和赵大叔生儿育女,自己也没有其他子女,于是将小赵视如己出。2013年,马阿姨和小赵签订了合同,把自己的一套房子(试读)...

老年博览·上半月

2024年第1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