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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资源保护-贺兰山志

第一节 资源保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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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森林资源保护

  贺兰山的林木保护,历代不同,有政府法令,有乡规民约。

  为保护山林,明孝宗弘治十三年(1500年)制定条例,“敕令山西、绥远、宁夏、辽东等处地方官员和军民等,不许擅将应禁伐林木砍(试读)...

贺兰山志

石云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