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》云: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。”[1]在上古中国,祭祀之礼与兵戎之事原本是国的家两桩大事。前面提到,礼与刑(法)的外在客观他律作用有某种一致性,但这种一致性却是晚起的,是古代兵(军事)刑内在功能相分后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