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题研讨二 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研究 | 未成年人不起诉与专门教育衔接的困境与重构:基于“三阶递进”标准与程序完善的研究
专题研讨二 加强专门教育工作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研究 | 未成年人不起诉与专门教育衔接的困境与重构:基于“三阶递进”标准与程序完善的研究
摘要: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中,不起诉制度与专门教育衔接存在规范断层与实践困境。司法实践中出现衔接类型不统一、标准不统一和方式不统一的情形,反映了现有制度关于专门教育定位缺失、法定转送标准不明、检察机关权责不清等问题。检察机关适用专门教育的标准体系多元,呈现“人身危险性一教育有效性一专门教育必要性”的“三阶递进”结构。制度衔接的核心是专门教育在不同不起诉类型的定位差异,附条件不起诉中专门教育具有附带条件性,而相对不起诉中专门教育具有行刑反向衔接特点。未来应当遵循“三阶递进”式专门教育审查标准体系,构建附条件不起诉中检察机关直送专门教育的法定程序,完善相对不起诉后的行政转送程序,厘清检察机关的职权边界和职责范畴。